(院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院科〔2023〕14号)

各部、处、室: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科研诚信要求

各部门和申报个人应认真阅读《通知》内容,领会申报精神和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注重学科优势、学术积累和学术规范,充分发挥项目申请人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根据自身研究条件、专长和结项要求选择申报。申请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申报意愿告知科研处;5月31日前先将《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发至科研处邮箱kyc5566@163.com,科研处统一上报省委宣传部初审选题,选题通过后进行申报材料填报;6月19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和《活页》发至科研处邮箱kyc5566@163.com,科研处将作形式审核后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务必于6月26日将定稿的《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要求详见申报工作通知文件,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

附件下载.rar

1. 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半岛综合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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