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职责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中心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1.培训规划。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研究省内外中小学教师培训动态,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规划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2.培训组织。组织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实施,组织国家级培训项目的实施。

3.培训指导。根据上级精神,制定我省中小学培训的规章制度及培训经费标准,规范全省的培训组织与实施;对各中小学教师培训单位(基地)开展培训业务指导;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网站,提供培训资讯。

4.培训评估。制定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和评估标准,承担省级培训项目的单位实施培训质量评估。

5.政策咨询。组织开展我省培训及培训政策的调研,完成培训需求及培训政策报告。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善培训信息库,为省教育厅制定培训政策与培训规划提供参考。

6.资源建设。建立我省基础教育省级培训专家库、省级培训实践基地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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