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继指〔2023〕3号 关于组织福建省高中教研员赴南京开展交流学习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福建省高中九学科教研员

赴南京开展交流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名优教师高端研修等培训项目的通知》(闽教师〔2021〕51号,定于2023618日至21日组织“福建省高中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赴南京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提升教研员课程整合、教科研指导、命题设计、评价分析、教学质量监控、课堂学业评价等专业能力,整体推动新课程落地实施。针对各学科新课程落地的关键环节、重难点问题,形成一套能够指导全省高中新课程教学的典型案例、教学模型。

二、研修安排

1.活动时间:2023618日至21日(18日下午报到、21日下午返程)

2.报到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5号,电话025-58800888

三、有关事项

1.请各有关参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训。

2.培训经费由福建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学员往返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财务规定报销。

3.请假及培训管理事项请咨询学员班主任

刘凤琴一组班主任,电话158******9236

   石孔辉(组班主任,电话136******9802)

   沈家华(组班主任,电话13******2834

   胡绍扬(组班主任,电话159******0515

4.学习安排请咨询中国教育学会工作人员

林珊珊培训部主任,电话13******4259

 

附件:福建省高中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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