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福建省高中九学科教研员
赴南京开展交流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名优教师高端研修等培训项目的通知》(闽教师〔2021〕51号),定于2023年6月18日至21日组织“福建省高中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赴南京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提升教研员课程整合、教科研指导、命题设计、评价分析、教学质量监控、课堂学业评价等专业能力,整体推动新课程落地实施。针对各学科新课程落地的关键环节、重难点问题,形成一套能够指导全省高中新课程教学的典型案例、教学模型。
二、研修安排
1.活动时间:2023年6月18日至21日(18日下午报到、21日下午返程);
2.报到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5号,电话025-58800888)。
三、有关事项
1.请各有关参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训。
2.培训经费由福建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学员往返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财务规定报销。
3.请假及培训管理事项请咨询学员班主任:
刘凤琴(一组班主任,电话158******9236)
石孔辉(二组班主任,电话136******9802)
沈家华(三组班主任,电话13******2834)
胡绍扬(四组班主任,电话159******0515)
4.学习安排请咨询中国教育学会工作人员:
林珊珊(培训部主任,电话13******4259)
附件:福建省高中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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